求助:关于合同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8:48:10
1. 李俊与2000年11月11日在某市百货商场购买彩电一台。12月12日晚,李俊在家中正看电视节目,电视机突然发生爆炸,将李俊的头部、左眼炸伤。家人将李俊送到医院抢救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8000元。病愈后,李俊将百货商场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彩电一台、医疗费用8000元及误工费等。李俊诉至法院后,法院委托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彩电爆炸系质量不合格所至
提问(1)被告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2)原告有权提起何种诉讼请求?
(3)本案应如何处理?
2.甲和乙与2004年6月从二手汽车市场以四千元购得一辆卡车,甲乙各出资2000元。同年12月乙出去跑业务,途中遇到丙,丙以8000元从以手中买的此车。事后乙将卖车只是告诉了甲,甲要求一般的车钱。
问: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希望能写的详细些.这是两道简答题.谢谢!

1.涉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和。产品质量不合格属于违约,违约方为销售商,违约的同时造成里李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产品的销售者和制造者应该为共同侵权人。被告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原告可以侵权或者违约为由请求被告承担责任。如果以侵权为由,可以将产品生产者列为共同被告,并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基于侵权责任,应判令被告承担赔偿彩电一台或者购买彩电的价款、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并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2.合同有效,汽车为甲乙二人共同财产,乙单独处分共同财产本为效力待定,但事后通知甲,甲并未表示反对,而只要求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半价款,可以视为甲默认了乙的处分行为,所以买卖合同有效。

一. 1.最好是告制造商,将销售商作为二被告
2.请求双倍返还电视的金额,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费
3.应该支持的
二. 无效

1.违约责任(销售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造成其他损失,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是告生产者,则要承担侵权责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原告可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
2.合同有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事后甲以自己的行为(要求一半车钱)进行了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