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如何赔付同责交通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6:12:06
请问双方都有交强险,本方损失3000,对方1000,事故责任属于50%责任。交强险如何赔付,本人应当拿到多少赔付款?请给出具体计算公式。
领取本人损失的保险金是凭本人证件到对方保险公司领取,还是有对方代领?谢谢!
保险公司要求把维修发票等原件交与对方,如果对方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怎么办?我方损失比较大呀.是不是说在交换原件的时候就与对方协商好,直接由对方赔付本方损失的差额部分。

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只要是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负有事故责任的话(不论具体责任比例),都需要跟据具体的总损失,先按照交强险的规定额度(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人员受伤治疗费用1万元,死亡伤残11万元)内进行全额赔付。
若交强险额度不能完全覆盖责任赔偿,超出的不足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由责任方各自承担。

如果只是财产损失的话,3000的损失已超过交强险赔付额,需要在对方商业三者险那里赔,事故责任50%话,你实际应承担2000元,这样商业三者又不能赔,所以你实际只能拿到2000元赔款。领取本人损失保险金最好是提供资料,跟对方一起去对方保险公司领取。

交强险是不分事故责任的,只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给付,你的交强险所承担的责任是对方的1000元,而你的3000元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