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人搞传销 为什么公安不抓呢?就任他逍遥做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40:49

现在的传销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是啊
有些话还是有道理的.

飞鸟尽,良弓藏
狡兔死,走狗烹

同意的话就给分咯.

这个问题要分几个方面来说:1、现在的传销和几年前大不一样,一般比较隐蔽,难以被发现,一般都是当事人受骗后报了案,公安才能去抓;2、另一方面,公安也不是万能的,有很多大案也是长期破不了,何况这些小毛贼?3、就象妓女、暗娼一样,国家一直在抓,抓完了吗?反倒是越抓越多,越来越普遍了,越来越公开化了。4、世界上的事情本来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理由,也都有各自存在的土壤,岂一个“抓”字了得!

现在要营造和谐社会,啥叫和谐?
你不给违法犯罪的人一点生存糊口的余地,那能和谐?只要把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一个大家都能容忍的范围之类,差不多就行了。
犯罪没有了,公安没饭吃,那能和谐了?

上楼说的经典

因为有些公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