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部门可以佩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7:34:07
军队\武警有军衔,警察有警衔,这都觉得和正常.
但是为什么海关的文职工作人员都配衔呢?连军队的文职人员都没有.
如果海关可以这样,为什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肩章只有表明自己身份的标志而已,他们怎么不在衣服上标明级别呢?
肩章大多都是杠和星组成.同样各个政府部门完全都可以这样啊.胡乱以公安局举个例子:某法院的科长一杠3星,局长可以是一个天平+一个大的星星嘛.
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要问的是为什么其他部门不配衔标明级别.是不是有明文规定,还是有什么历史典故.请大家用做行政能力测试试题的思维回答.不要答非所问.

行政能力不都是选择提吗?知道答案就行了嘛,呵呵

你说的“衔”有这么几种:解放军三军军衔、武警警衔(和军衔相同,名字叫“警衔”。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的“衔”都叫“武警警衔”)、警衔、海关关衔

部队军/警衔的作用是区分军人等级、职务的高低,以便于指挥。文职干部之所以不授衔是因为他们没有行政职务,但是文职干部的肩章还是有等级之分——专业技术三级(副军待遇)及以上的文职干部肩章上加了将官橄榄枝

各警察系统(公安、国安、监狱/劳教、法院司法警察、检察院司法警察系统)都是准军事部门,本来就该有警衔

海关同样具有一定的军事色彩,关衔的制定和授予完全参照警衔。

法院和检察院完是全和军事无关的司法机关,自然不授衔了(两院法警除外)。原先两院工作人员的制服都和军装相似,佩有肩章和带国徽的大沿帽,后来(大概是99年或00年,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为了强调司法职能而换成了现在的制式西装。两院工作人员在任何时期都没有“衔”。

军衔、警衔、关衔都是由中央(比如军委、国务院等)定的,没给其他“制服部门”制定相关的“衔”这些部门自然就没“衔”了——再大的庆典都一样

再废话几句
公安和法院根本不是一个系统、警衔的样式不是谁想改就能改的,在授予方面同样有严格的规定,所以不存在“某法院的科长一杠3星,局长可以是一个天平+一个大的星星”的情况——公安分局/县局局长警衔最小是二督(两杠两星)、最大是一督(两杠三星),市公安局局长警衔最小是一督、大多是三监(橄榄枝加一星)、省会的很多是二监(橄榄枝加两星),直辖市公安局局长警衔是副总警监(国徽外环绕半圈橄榄枝)

马上要当公务员的人了,该了解得还是要了解一下的,千万不要以为在这里找几个答案就能糊弄过去——真话

衔,代表职称(如主治医师)
职务,代表具体工作(如主任)衔高不一定职务高,反之也是。

衔与职务不是一个概念
比如团长有中校也有上校.衔只是他加如这个单位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