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帮助爷爷算不算无因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37:47
孙子帮助护理爷爷 爷爷的子女有几个 有能力赡养而拒绝赡养他
问:孙子可以以无因管理为理由起诉爷爷的其他子女吗?为什么?

请明确一点 ,爷爷是人,不是物品!
无因管理是物权的术语!
你可以以遗弃罪起诉,效果会好很多!

太原天使之约礼仪策划公司--法律部

不能。

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之一,其客体是财产。它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前者被管理人的房屋、牲畜等。无因管理的客体绝对不可能是人,只能是财产。

孙子对爷爷的护理一般属于人身性质的付出,如果是金钱的付出,也是针对爷爷这个相对人的,不是爷爷的赡养义务人的。

孙子对爷爷的财产的义务管理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但是,孙子对爷爷的照顾绝对不能称为无因管理行为。

两者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孙子自愿替赡养义务人(爷爷的子女)代履行对爷爷的赡养义务,属于一种人身性质的代履行行为。

爷爷应该以自己的名义(可委托孙子代理)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爷爷的子女(赡养义务人)支付赡养费,尽赡养义务,并支付给爷爷之前未尽赡养义务而额外借贷、支出的费用。爷爷可以将这些支出补偿给之前的孙子,以平衡法律关系。

但是,孙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以无因管理的案由提起民事诉讼。孙子与赡养义务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

..长知识了
谢谢上2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