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会保险缴纳和住房公积金支取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7:50:37
各位前辈,我是今年7月9号正式与某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确定了劳动雇佣关系,并于9月3日(星期一)解除劳动关系的。
期间,公司为我发放了7月份和8月份两个月的工资,以及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补贴。但由于我入司未达到享有公司公积金补贴的权限,所以我打算取出我自己缴纳的部分。中午取查询了一下,一共有472+472+472=1416的金额。
问题一:请问在帐户封存的前提下,我能支取多少公积金?

公司人事部称每月月初为员工缴纳500多的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100多(?),公司代缴400(?),而我9月份因离职而没有工资,保险额无法从工资中扣取,人事部请我还清这笔保险金。

请问我是否必须偿还?

问题补充:

一、
9月1、2日是周六、周日,人事部说公司于每月月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他们最早也要到9月3日才缴纳,而我于9月3日恰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既然如此,他们为我缴纳了社会保险,责任是否可以归结到公司?

二、即使他们在我辞职之前为我缴纳了社会保险,而在我辞职的时候,未向我告知此事,我是否也可以此为理由拒绝偿还此保险金?

谢谢大家帮我解答
公司叫我还的是9月份的社会保险金,不是公积金;
另外,我现在有辞职证明,但是才辞职一个多月,请问,我现在最多能取出多少钱?

一、公积金帐户在你的这种情况下,不能提取。公积金帐户中50%为你个人缴纳的部分,你可以对照你的工资单或工资条,看每月扣除你公积金多少钱,应该可以对应上。
二、我想你指的社会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一般个人是按缴费基数8%缴纳,单位按单位基数20%缴纳。所以人事部门说的缴纳钱数应该对得上,单位缴纳部分你可以不用负责,个人缴纳部分应该在工资里扣除,你也可以在工资单上找到具体数字。
三、可以不偿还基本养老保险金。因为你9月辞职,公司如果9月已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0月也可以做异动,把代你多交的钱从社保局退回来。9月没缴,那就更加可以退,所以不牵涉到你个人,除非是公司故意为难你。但是如果他说的是失业保险金,那么你就必须缴纳,因为失业保险都是当月办,以前月份不能退还。但是如果是这样,你就可以要求公司帮你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
四、如果你说的想提取的是基本养老保险而不是公积金,可以到社保局去要求退还个人部分。具体手续按当地社保局规章办理。

1.帐户封存的情况下,有以下条件才能取出公积金(帐户内全额):辞职2年后(离职证明),买房(合同),装修(合同)
2.公积金一般都是个人与公司各缴一半
3.你9月份未工作,公积金本不应缴,但实际公司已经为你缴纳,是公司的操作失误,你有理由据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