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交单方式疑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1:33:50
5. 国内某公司以D/P付款交单方式出口,并委托国内甲银行将单证寄由第三国乙银行转给进口国丙银行托收。后来得知 丙银行破产收不到货款,该公司要求退回有关单证却毫无结果,请问托收银行应付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托收行和代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手审查单据内容是否正确的义务,也不承担进口商必须按期付款的责任。这就是说在货物出口后,直到货款收到时为止,一切责任和风险都在出口商一方,这对出口商来说是不利的。据此看来,托收行不应承担什么责任,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