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好海外买家后如何操作出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2:29:40
退税是怎么个概念?需要报关?必须要经过贸易公司么?
如果我个人操作应该是怎么个流程?
比如我现在已经联系好货源,并且有买家,怎么操作完成这单生意?谢谢
相关问题把您知道的都回复给我 谢谢
我主要想知道做为个体而言,如何操作出口的具体流程,比如手续文件资格等,

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不管是执行“免、抵、退”还是“先征后退”,从增值税角度来看,对企业来讲,最终结果是一致的。目前江苏省范围内是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

  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大部分企业采用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出口的形式,也有部分企业是把货物销售给外贸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这两种形式由于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也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一、企业直接自营出口

  举例:如东台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以生产化工产品出口,2004年度自营出口销售额10461万元(暂不考虑内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70万元,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2004年自营出口销售额10461万元全免,由于退税率的差异,应作进项税额转出:10461*(17%-13%)=418.44万,应退税额的计算:①10461万*13%=1359.93万元,②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0-(870-418.44)=451.56万元,取①②两数较小者为应计算的应退税额,则应退税额为451.56万元,①②两数的差额=1359.93万元-451.56万元=908.37万元(也就是现行每月盐城市局下达的“免抵”调库数),退税扣减征税后该企业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451.56-0=451.56万元。

  二、企业委托关联外贸公司出口

  若东台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在外地有关联外贸公司,东台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把产品以同样的价格销售给关联外贸公司,关联外贸公司再以同样的价格销售到境外,东台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461万元,则东台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应纳增值税为10461/(1+17%)×17%-870=649.97万元,外贸公司可得到退税10461/(1+17%)×13%=1162.33万元。税务机关征税649.97万元,退税机关退税1162.33万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