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租的水电费的核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47:44
老板包租一整层商城,然后将其中的门面分租出去,赚取租金差价和管理费.在这里收的租金是记入主营收入,交给上面的是记主营成本吧.
有一个特殊的情况是,按理说水电费是按表代收,不存在差额,但是因为我们的特殊情况是会存在差额,比方说表不准啊,电费稍微比上交的多收一点.有时候,上面给个优惠,电费少收一点啊.像这种情况.收水电费应该和上交水电费应该怎么做分录.
收水电费
借 现金
贷 其它业务收入??代收款项??营业费用??

谢谢

代收代付水电费的问题,国家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很多地区均有地方性规定,比如上海、大连,因此应按注册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进行相关的税务分析。征税后即应算为其他业务收入了。

根据《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流[2000]19号】文明确,企事业单位将闲置房屋出租,按实际用量向承租单位结算水、电煤气等价款的,应作为转售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对出租方不按实际用量而是按定额向承租方结算水、电煤气等价款的,一律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5%营业税。但对物业管理单位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电煤气等价款,仍按我局沪地税一(1998)118号文执行(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十九)款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代收代付不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