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位经济法律专业人士,帮我下,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3:03:59
有关法院管辖权的问题,请问在经济纠纷中,是否对不同的涉案金额,有不同的法院来管辖.比如说:一千万以上的合同纠纷由中院来管辖.
请先说明是否有不同管辖权,并说明具体如何划分.谢谢了

你好,是有不同的辖权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经济案件的处理上基层人民法院负责辖区内的案件处理,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辖区内重大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处理(不同地区对重大的规定不一样就会带来对经济案件的金额要求上的差距)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辖区内影响重大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在全国影响重大的案件。以上所说都是经济案件的一审。一千万应该算中级人民法院的重大案件了,一般应该由中院进行一审。

每个省的经济情况不一样所以这也不一样的。按照标的的不同由不同等级的法院管辖,你去看看民事诉讼法就应该知道了,这不属于经济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