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延迟交付赔偿请求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9:49:36
承运人延迟交付赔偿请求权由谁享有?是托运人还是收货人?
能不能提供相应的法条,谢谢

这个问题是要分情况的,因为该请求权是基于运输合同产生的,而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因此需要明确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谁。。
一方为承运人自不必说,另一方就需要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下,签订的运输合同是托运人代办的,也就是说,合同的相对人是卖方(托运人),而非卖方(收货人),那么该请求权是卖方享有的。。
当然也不排除由买方自行运输的,那么相对人为买方,也就是你所说的收货方,即享有该权力的人是收货方
相关法条查阅《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