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生的事如何举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4:16:18
二手房买卖,房子有抵押贷款,买方诉卖方未尽告知义务,如何举证?

这个在民法上叫 “重大误解”

即买方在合同签订时因为卖方的误导,即没有详尽告知应告知事项,或故意误导告知事项,而对情势作出错误判断

该种合同是无效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

在举证时适用责任倒置原则,即举证倒置

但实际中,一般情况下告知都是口头,没有文字或书面证据的,所以原告应当举证是义务事项未在合同中列明

打个比方你就明白了,比如房子漏水,你买的时候对方没告诉你,等钱付了,住进去,才发现,这时你起诉,你可以举证,在合同中所列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房屋漏水的重大隐患重项在合同中没有写明,同时出具房屋漏水是合同签订前就存在的质监所检测证据,证明对方是没有尽到详尽告知义务。

这种案子说起来很杂,其实很简单,你实在看不懂就请个律师帮你打官司吧

这个适用举证倒置,由卖方来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