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白居易生前有几个妻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18:56
要关于他有几个妻子。。
如能附加他妻子的资料是更好。。
能详细是最好了。。
谢谢。!!

白居易曾经任职刑部侍郎,又辗转任过几个州的刺史,最后“以刑部尚书致仕”。唐朝时候,州刺史作为地方首长,日常要做判案的工作,而在刑部上班,则更以听讼决讼为专事。所以翻一翻《白氏长庆集》,其中第五十卷,有《判》50道,也就不奇怪了。然而其所判诸案,无论案情,还是判断,在今天的我们看来,却都有些奇怪。不妨举一例看看。

  案情:

  得甲居家,被妻殴笞之。邻人告其违法,县断徒三年。妻诉云:非夫告,不伏。

  这个案情,本身就有些奇怪:隔壁人家夫妻打架,邻居听见了,竟然跑去告官,此一怪也;妻子殴笞丈夫,要判三年徒刑,此二怪也;妻子被初审判了徒刑之后,不服上诉,提出的理由是非夫亲告,此三怪也。

  且看白居易的判决:

  礼贵妻柔,则宜禁暴;罪非夫告,未可丽刑。何彼无良,于斯有怒。三从罔散,待以庸奴之心;一揲所加,辱于女子之手。作威信伤于妇道,不告未爽于夫和。招讼于邻,诚愧声闻于外;断徒不服,未乖直在其中。虽昧家肥,难从县见。

  这段判词大意如下:

  首先提出判决意见:为人妻子,性情柔顺才合于礼,必须严禁对丈夫施暴;然而丈夫对妻子的暴行不予告发,那就不宜判处妻子徒刑。然后分析缘由:作丈夫的一定有什么过失,才招致妻子如此大怒,三从四德都抛诸脑后,对待丈夫竟如奴仆,棍杖之下,使男人大丢面子。妻子逞威风,实在已破坏了妇道,丈夫不告发,说明夫妻关系还没有破裂。可是家丑外扬,夫妻打架被邻居听见,并且告到官府,算是有些狼狈,不过县官判她三年徒刑,确实量刑不当,因而被告不服,也是情理中事。判词最后重申判官态度:虽然我白居易没有让我家肥婆知道此事,但即使我的妻子不予干涉,本人还是不能同意这位县官的判决,必须给这位妇女翻案。

  白居易做人很有一些辩证,也颇有几分幽默。看他这些判词,总觉得怪怪的,这大概就是中国人的智慧吧。读罢这一道《判》,我有两个发现:其一是白居易的老婆是个胖子——因为读本是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之《白居易集》,没有批注,我于“虽昧家肥”一句,起初颇为不解,琢磨了好几日,后来联系到“家严”、“家慈”之类相似的词语,又根据古人传统有对外谦称家人的习惯,如“拙荆”、“犬子”一类,兼联系上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