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来负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38:50

如果是诉讼费之类的,次债务人需要支付无疑。其他费用,恐怕还是需要债权人自行承担。

参见《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次债务人

由受益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