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离婚,孩子才一岁十个月,前夫没月只给200元生活费,我相知道法律上有没有规定抚养费的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9:37:09
前夫每月2000多,离婚一年了,也没来看过孩子.孩子明年要上幼儿园了,为了孩子的健康,我想给孩子改成我的姓,他不同意,我想让他增加抚养费,这样做合理吗?

没有,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收入和当地的经济水平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这要看你们双方在离婚时对于抚养费有没有约定了,若有约定,对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抚养费支付,如果有新的情况发生您可以和对方协商或起诉到法院要求提高抚养费的标准。

如果之前并没有约定则要看你们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对方的工资收入等各方面因素决定。

至于改姓,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能随便改姓。孩子成年后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