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正好,经理却让我走人,这样可以得到单位赔尝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5:55:21
试用期三个月刚到,经理就叫我走人,可是她让我找到工作再走人,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尝吗?
不过没有签任何的合同,目前我在上第四个月的班,那工资又会怎么算呢?

没有签过合同,在试用期后让走人,是不能得到赔偿的。那第四个月的班工资估计和前面一样的。

没有签合同是你的失误
而且试用期到了之后就算签了合同经理也完全有权力让你走。
像你现在这种情况根本得不到任何的赔偿
如果说第四个月的工资的话,你需要和你的经理去进行协商

竟有这样的公司.太缺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