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如果要在香港上市,该公司董事借的款项必须要在什么期限前清偿掉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0 13:37:45
如果要去香港上市,该公司的董事借款必须要在什么时候前还清呢?是否有相关的上市法律规定?最好能具体到某一章某一条,谢谢!
江湖少侠:经济法上也是这么说的,但是并没有关于董事借款还款日的规定,但是还是谢谢哈!

弘嘉律师所:香港的公司法貌似是规定了不能向董事或者董事家属借款的,在公司法章程的第32章。但是我没有找到内地的公司如果要去香港上市,其董事借款应该怎么做的规定,您那里有这方面的信息么?谢谢!

公司要上市,条件很多。
公司不按规定公布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这一条当然包括公司的债权等情况,如果借款属于违规或者债权不行使对公司财务有很大影响,那么公司是不能够上市的,在欠款交清以后,公司的财务审查合格才能上市。
以下是上市的一般条件,你对照下。

光凭年营业收入是不能确定一个公司能否上市的,上市公司首先是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在此不赘述了,另外还有一下几点概念和条件供你参考。

上市公司的概念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暂停股票上市的法定情形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不按规定公布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1、没有规定,公司法不能限制这个
2、但是对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上面有限制,个人债务数额巨大,是不可以担任公司董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