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面设计侵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24:04
如果我用到的题材是网上下的,未经过人授权的。
然后,经过风格化、艺术化,ps处理后,还算不算属于自己的作品?

如果我用到人的肖像,算不算侵犯了人的肖像权?
网上的照片,难道不可以做为平面设计师的素材吗?

希望给个权威的答复。如实回答的,还会加分。谢谢。

你如果是在网上找到的别人的风景照片照片什么的,在进行过一些处理有别人也很难找到证据证明你的侵权行为,但是人物就不一样.如果你用别人的肖像来作为作品是构成侵权的,因为那证据比较好找.这一切都是以你的作品是属于盈利性质的行为才构成侵权,否则也不构成.不过你可以先考虑下你作品发行范围的大小.比方说是一个城市的商业广告,在网上找到的照片,别人也很难知道侵权的事实.就算知道了别人也不一定维权.只要你不要把别人的照片做丑化处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