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2:36:57
我的同事XX于2007年1月份向我借用广发信用卡一张,当时卡内无欠款.后于2007年3月向我借用招商信用卡一张,当时卡内欠款26元,均承诺我近期归还。但此后累计至2007年8月份,两张信用卡共产生欠款近7800元.
自2007年四月起,因为五一期间我想用信用卡,所以向XX追要信用卡,她答应我在五一期间还我,但一直没有还。在2007年6月至8月期间,两家银行多次催款,包括:给我电话,给我当时办卡时所留紧急联系人家里(即我叔叔家)打电话,到我单位找我,到我当时办卡时所留紧急联系人家里(即我叔叔家)找我,给我的单位领导打电话。自2007年6月银行开始正式追款期间,我作为卡片的注册人,多次接到银行的电话,要求还钱,但卡不在我这里,我的工资不高,我要付房费,还要供我弟弟,所以每月几乎没有盈余。要我一次性拿出8000元,我真拿不出。我也多次接到我叔叔家的电话,说是银行人员打电话到家里催款,因我不在通州我叔叔家住,对此我感到很不安,因为我打扰到了他们的生活。但我每次打电话找XX,不是关机就是不接,接电话也是一直推委我。我明确告知XX如果不还欠款,银行人员会到我的单位和家里追讨,她对我的劝告置之不理。我又找到XX爱人的单位,他比较客气,说给我问一下XX,说让我放心,一定最快时间还我。后银行追讨人员到我单位找我,我刚好不在,由我的同事代为接待。银行人员还给我单位领导打电话,单位领导找我谈话,给我的信誉造成损害。后银行人员到我叔叔家里找过我,给我的家人造成不必要的骚扰,因我不在通州家里住,但却因为我的原因,给他们的生活造成长时间的干扰,并致使我与我叔叔一家人关系不融洽。
在此期间,XX也打电话给我,说她在想办法,她答应我在8月26日还上所有的钱,广发银行催款人员王先生也与XX通过电话,XX也答应他在8月26日还清欠款,但一直8月26日晚一直没有还款,王先生打电话找我说,不要再相信你的同事。我当时没有办法,只好答应王先生不管怎么样,我借钱也一定在8月28日还清。后来,我多次打电话找XX,一直没有找到。我打电话到我朋友处,让她给我准备8000元,并承诺她一周内(最晚9月6日)归还。8月29日上午, XX突然给我电话,说已还广发2000元。我于8月29日下午拿到朋友借给我的钱,直接到宣武门广发银行想把剩余欠款还上,但该银行已搬走 ,当时给广发银行人员打过电话,说因为是凭

你是银行卡的注册人,银行完全可以起诉你,因为产生的各种欠款费用都是从你的卡上划走的。银行没有起诉你算是比较厚道的,可能是因为欠的钱不是很多的缘故。
你可以起诉你的朋友,让她还款,但关键是证据问题。单凭几个人证,证据的效力很单薄,不是很充分,最好有她亲手写的欠条(书证),写欠条时最好有见证人。
从你的叙述看来,你的这个借钱的朋友还没有铁下心来跟你撕破脸,那你可以不提前通知她,直接到她单位去找她,心平气和的跟她谈谈,单位里都是同事,估计她也不会怎么赖帐,你就直接让她当场写欠条。去的时候带上一两个朋友做见证人,有了这个证据,她就赖不掉,你就可以逼她还钱或者去起诉她。

信用卡借给人家使用,风险都是由信用卡持卡人(在银行登记处)承担。而且信用卡章程上面规定的很清楚,信用卡不能转借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