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姓名所引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59:45
我今年刚满18岁,在未过18岁生日时母亲擅自给我更改了姓名,我很恼火。但是查阅了有关条例,发现这样一条:“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这就是说不需要本人同意也可以更改姓名拉?!我实在想不通,希望各位能够帮我解说解说
可能有些人会说:姓名只不过是一个记号,叫什么都无所谓。但我并不这样看,因为我的名字是我爷爷给我起的,爷爷在我小时候就过世了,这个名字是爷爷唯一留给我的纪念,我很珍惜,我并不想改名

我觉得您如果想保留原来的名字,不如先按你爸妈的意思做,等到你以后参加工作的时候再把它改过来。这样做的好处是不破坏你和你父母的亲情,是一举两地的好办法。

或者您不赞成上种方法,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让专家帮助您解决这类问题,我相信您的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的解决的!!

祝您好运,谢谢!!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
这里说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自己要求变更姓名。
16到18周岁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可以行使自己的姓名权的,你妈妈没有权利擅自更改你的姓名哦,而且如果没有和你爸爸商量的话,也是不行的。

你妈也真是的!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