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是否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7:13:36

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在宪法实施监督方式上以事后审查为主、兼采事前审查,不存在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

1、从宪法监督的机关来看,我国的宪法监督属于代议机关监督体制。
2、从合宪审查的方式上看,我国宪法监督采取事前审和事后审相结合的方法。
3、从违宪制裁措施上看,我国宪法监督采取的措施有:
撤销违背宪法的法律、不批准违背宪法的法案、罢免违宪责任者的职务、责成违宪机关纠正违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