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取得的正在出租中的房产,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如重新制定租赁合同可行不可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0:33:00
我方经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原房屋所有人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我方是否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没有到期.
请问:1.房屋租赁合同我方可以在原合用未终止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吗?
2.在什么情况下,我方可以重新制定租赁合同,修改租赁价格?
3.拍卖过来的房屋,原所有人没有交接所有的材料,租赁合同原件及其相关保证金,押金等等,我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吗?

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不能终止原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但租金你可以收取。
若是承租人愿意跟你另签合同的话,可以协商解除原合同
2、等原租期届满后,可以再签合同
3、可以向原出租人要取资料,也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