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能不能提出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4:39:29
主管部门投资30万元,当时记实收资本,现在主管部门想把投资撤走,能不能这么做,假如可以,分录该怎么做
有没有什么方法能把投资抽出来呢,现在按主管部门的意思是当时这30万是属于借款的性质

现在做一个借主管部门30万的借款合同,把钱交上去行不行

减资本要到工商局变更,如原实收资本仅30万则根本批不了

只能做:
借:其他应收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归还主管部门的投资,分录倒是很简单:

借:实收资本 30万
贷:银行存款 30万

但是,这属于企业“减资”,也就是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要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才能这样做。也就是说,注册资金是不能随便减少的。

不能随意增减注册资本,增减注册资本是要办手续的,主管部门的做法是违规的。有抽逃注册资本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