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官司判决后,我该采取什么行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44:48
『法律论坛』 [法律咨询]大家辩论下这法官歪不歪?有多歪?

作者:淋雨汤 提交日期:2007-11-14 13:31:00

??一月份出车祸,停车下车后,一酒后驾驶的摩托撞上我的车后部又将下车后的我撞晕!本次事故对方一手一脚摔断,需两次手术(上钢板--取钢板)才能康复!我脑震荡,住了几天院就出来了!

警察事后判定我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调解时,我负三成责任,对方七成!算出来我需支付对方9000余元!(含交强险的1600元)我支付了5000元后,对方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负四成责任,并要求诉讼第三人我所投交的保险公司赔偿各种损失包括其母亲与女儿的生活费等四万余元!法院判决如下:扣除我之前支付的5000元后,原告还应获得37000余元的损失,由诉讼第三人赔偿!这笔费用包括了车祸后原告住院的15000余元的医疗费用,二次手术5000元,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受伤修养三个月的误工费等近万元(对方是农村人,伤者月工资算的1500,其妻算的1200),还有其母与其女的生活费共5000左右,精神损失费3000元!

其他诉讼请求驳回,也就是没判我赔偿四成责任!案件诉讼费785元原告负担600,我负担185!!!!!我想请问这合理吗???

这样判了后我先前支付给对方的5000元问谁要去?还有我的车子修理费我住院的费用等4000余元能找保险公司报吗??

为什么他酒后驾车撞了我,我又是死车停在那的,我还要损失近万呢??为什么法院还判精神损失费????这合理吗???法律不是有规定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有精神损失赔偿的吗?照理说来,我更冤枉啊!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呢?我是应该上诉还是采取何种方法把我之前的损失找回来?应该怎么做找回我的损失呢?谢谢各位专业人士!!!
我停在最边道的,我的停车是规范的,就是触犯未开报警灯未设警告标志,但是我问的问题不是在这,而是在问针对此判决我该做什么啊!!!

法院的判决有问题:计算时,应该将你的损失和原告的损失累计后,确定你和原告的责任。假如累计损失10000元,你承担30%的责任,原告承担70%的责任的话,你和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便共同承担3000元,原告和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便共同承担7000元。至于你和你投保的保险公司怎么分担,依保险合同的约定。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未开报警灯未设警告标志”这样的过错和原告的“酒后驾车”过错比较,显然程度要低的多,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有在存在侵权责任的情况下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必须要有明显的过错。依此来看,法院不应该支持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
建议:提起上诉并反诉原告。

就是触犯未开报警灯未设警告标志

机动车道只有特定区域可以停车,你随便停车又不开报警灯,这已经违规了,你是不可能免责了,如果你没有违规,对方酒后驾车,就是对方负全责了,可惜啊

找律师帮助上诉.

酒后驾车还能赔偿~~~40000~~

不罚他款已经算是好的了`~~

对弱者同情归同情~~~但是也不至于拿无辜甚至受害的人开刀吧~~~

强烈鄙视法院...........

看了判决结果了解真相后再发话.

你把车停那里了?允许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