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宅基该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7:54:28
我家在农村,弟兄三个,姐一个,我排老四,姐已出嫁,家里只有7间旧房子,1999年我要结婚时我没有房子,当时父亲就以我要结婚的名义用全家的自留地在村子里要了一块宅基,因当时有好几家都在规划宅基,我们分到的宅基当时定价为1.3万元,因为我家自留地正好也是定价1.3万元,所以家里没有给村子里出钱.99年房子盖起来了,因为当时没分家,我自己有存款,并由我出面借了一些钱,哥哥们都同意我还帐新房子归我.旧房子还有我的一份.但是当时我没有拿出宅基钱来,后来盖房子的帐还清了.2002年二哥把宅基证办好了,但所有人写的父亲的名字.现在我要求宅基所有人名字变更成我的名字,并拿出当时的定价1.3万元.但是他们却不同意,理由是这块地有他们的一份.现在这块地价值5万元.二个哥哥,和姐姐都没有分到宅基.这块宅基比较大,我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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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专门申请宅基地建房,而是在自家的自留地上建房。而自留地的使用权是归全家人的。所以你在自留地上建造的新房的是你的,只是你占用了除你应该享有的那份自留地部分以外的其它家人的自留地,因此,你需要补偿那部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你们签的“还帐新房子归我”的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且你不再需要补偿其它家人的自留地部分的费用。也有权要求变更新房的所有人属于你。由于父亲没有权利再申请宅基地,因此新房的所有人不能是父亲。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