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被强行发生性关系能起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0:07:30
可以告的,但你要拿出证据来
只要不是你本人愿意的就可以视为强奸罪处理了,但是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这方面就要看你了。有足够证据就可以控诉那禽兽,拿回自己应得的补尝!!
一个问题问两次?
看来你真的很难受...
该说的我刚才已经说了...
看看你那个问题我给你的留言吧0....
按照法律规定强奸罪的最高刑为死刑,其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因此你完全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控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但从客观情况来看,时间较长,无论是举证还是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可能都有较大麻烦。
《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你的案件原则上还是在追诉期间内,可以按法定程序报警或是诉讼。但是从实践来看,由于时间太长,可能案件侦破起来难度较大,证据不好取得,因此案件能破获的可能性不大。
可以,还没过二十年最长的时效,而且强奸罪比较严重。
问题是,一,现在那人在那你知道吗?二,这么多年过去了,找证据不好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