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不计工资合不合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47:08

产假

(一)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二)晚育(产妇年龄在二十五周岁以上)另加十五天,难产者(如剖腹产等)可再加三十天。

(三)在产后一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再加三十五天。

(四)男职工可享受十天的看护假。

产假、看护假期间,一切福利待遇不变。

同上。

孕妇怀孕期间。。公司也得照样给你发工资
而且不能开了你。。 如果不给你发。 还开了你

可以去告他

当然要计工资的,不计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