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眼科教授,评残专家,有关眼科的医学术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2:32:44
请问1;<外伤性瞳孔散大>和工伤评残的<外伤性瞳孔放大>是不是一样.
2;<外伤性晶体半脱位>与工伤评残的<晶体脱位>包不包括半脱位.
工伤评残的晋级里面的同级二项以上可以晋升一级,这里的二级以上包不包括二项在内.

一、本标准是为了适应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职工中经当地劳动部门证明属于工伤,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后,经医疗单位确定医疗终结时,需进行伤残医疗检查及劳动能力鉴定者。
三、本标准依据伤病者医疗终结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了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分级。
1.器官损伤是工伤的直接的后果,但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缺损。
2.功能障碍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相关。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医疗终结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本标准在附录A、C、E、G、I中对一些伤残类别的定义以及所造成功能障碍的分级判定基准,作了交代和说明。
3.医疗依赖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终结时仍然不能脱离治疗者。
4.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护理依赖指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b.大部分护理依赖指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c.部分护理依赖指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5.心理障碍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在评定残情时,应适当考虑这些后果。
四、依据上述原则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造成失能的情况分为十级,列于甲表。
由于伤残类型复杂,有的类型分级可以由最重(一级)到最轻(十级)覆盖十级,有的类型可以不足十级,或者空级。对本标准未列载的个别伤残情况,可根据上述原则,参照本标准中相应等级进行评定。
五、本标准根据不同系统和器官致残类别分为五个部分制订,每个部分均包含有标准正文(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表)、补充件(分级依据或判定基准)及参考件(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如乙表所示。为便于使用,后附分级系列。
由职业因素所致内科以外的,且属于卫生部颁布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