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法制发展史——从皇权到人权的演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0:35:32
清朝法制与民国法制的区别。
法制为什么会由专制护符转变为保障自由增进人权的保护神?
如何朝开拓现代人权法制建设的方向迈进?
将法制同人权联系起来有什么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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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词典中可以找到“法制”的定义: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个释疑既局限于政治角度的分析,又局某于限国家或者某群落的范围,难以表示真正意义上的法制的本质。如果我们把法制的本质问题从社会进化的角度,放到更加广阔的宇宙范围,向一般层面再递进一步,就可以这样定义,法制是人类社会维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规则。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好的解释上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国际性法则,更加方便评析法制的得失。
法制的历史地位,就在于法制决定了上层建筑能否适应经济基础,能否维系本群体生存与发展,能否保持和巩固政权的统治地位,法制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实现互动的载体。简单地说,无论打麻将的规则、体育竞赛的规则,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是不近同的,这也是很多游戏富有生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也是如此,当规则不够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的时候就要不断地修缮和革新,以便使大家能够在游戏中各得其所,把游戏进行的更持久。如果该革新的长期得不到革新,那么在游戏中长期吃亏无法再玩下去的人们就要用暴力手段打破旧规则,建立新规则,这就是改朝换代了。前苏联倾覆的众多因素中法制混乱、社会腐败就是重要一条。纵观我国历史,历代王朝的覆灭无不与法制的缺失紧密联系。以夏、商、秦等为代表的法制不断走上严酷的极端,以致指鹿为马、横征暴敛、路人以目,于是一夫夜呼,应者云集,揭竿而起,忽焉亡也;另则,以唐王朝、李自成政权等为代表的法制日益宽纵,以致豪强坐大,撼动国本,军阀混战,天下易主。这方面比较有代表的可以看一下安史之乱的相关史料和郭沫若先生的《甲申三百年祭》便大可明了了。
经济基础在不断的变化,法制就要不断地变化,这个变化的目标是要进一步去平衡随着经济基础不断变化的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实际当中正是由于法制的制定和实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从而使它往往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打破了社会的平衡,尤其是上层建筑与普遍的社会群体间的平衡,加速了上层建筑的崩溃。鲁迅先生总结的好,人们就生活在暂时坐稳了奴隶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这两样时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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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后时期,牛录还是基层司法机关,而由于天聪五年六部设立,中央有了最高司法机关和折狱审案的专职部门——刑部。审案,有时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