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商标”的一个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28:04
注册商标要有“®”才算有效,我的疑问就是:
如果A厂商注册了一个商标名字,比如“天上人间®”,那么作为B厂商的我,可不可以在自己的服饰产品上印上“天上人间(不带®)”的字样——请注意,我印这个字样并不是作为商标使用,而是做为图案和花形,我自己是有自己的注册商标的。
另一个衍生问题是:如果对方注册的商标是“JK®”,我只取“JK”和其他东西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图案,又算不算侵权呢?
虽然我认为这根本不能算是侵权,不过还是想咨询一下比较专业的意见,谢谢!

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并不是必须带®的,比如我们常见的TCL电视机,microlab有源音箱,都不带®。

关键是你的未注册的商品标识与同一标识的注册商标不能是同一类商品。比如你不可以将娃哈哈用在你的饮料类商品上,但你可以将microlab用在你的服饰商品上。

如果A厂商注册的“天上人间®”是服饰类商品的注册商标,那么作为B厂商的你,是不可以在自己的服饰产品上印上“天上人间(不带®)”的字样。即使你印这个字样并不是作为商标使用,而是做为图案和花形,也不允许。如果用了,就构成侵权。

“JK”亦然,即使你的商品标识只有一部份采用“JK”,如果用在同一类商品上,你还是对“JK®”侵权了。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虽然没有使用®,也是侵犯商标权的;

不同类商品上使用,就没关系了,只要不使驰名商标,如他用在娱乐业上,你用在服装上.

字体,颜色,风格变化一下,混合其他元素,很难说你是侵权.

首先,商标注册与否,不以标注R为要件。注册商标可以标注R,不是一定要求标R。不能以是否标注了R来判断是否侵犯了注册商标的商标权。所以侵犯一个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不是看你有没有带上R标注。

其次,如果商品相同或近似,你可以在你的服饰上印刷与A厂商标相同的字样,但不能作商标使用,也不能突出宣传该部分,恶意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混淆。这样是侵权,其他的可以。
如果商品不相同或近似,你随便用。(驰名商标除外)

最后,JK 和其他东西组合,与原来的注册商标JK相比有显著区别,完全没有问题,不能判定为侵权。如果组合后,你的商标里的JK还是很显著,整体看上去与单独的JK没有多大区别,那你就是侵权了。

只要不是同类别或者类似产品,是不算侵权的,当然如果是驰名商标根据保护范围会有一定的限制。

使用相同商标,在不同类和不近似的商品上是可以使用的,而且还可以注册成商标。但是在同类别上或者近似商品上就算没有®,一样算侵权的。

®是注册商标的专用标志(《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使用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