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中的烟叶税现在还征收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3:33:46
看过报道说“从2004年开始,中央决定免征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但17大报告又说“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那么现在烟叶税到底还征收么?
如果还在征收,怎么17大报告说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了呢?难道烟叶税不含在上述三税中么?

烟叶税还在继续征收,毕竟烟叶这种农产品的财政意义很大,此外,烟叶税其实是2006年开征的新税种,就是应对农业特产税取消而设立的。

烟草在线摘自《中国烟草》 烟草行业一直以来都是国家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2003年,全行业实现工商税利共1600多亿元,在中国税务总局新近公布的2003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上,34家烟厂榜上有名,纳税850.64亿元,烟草依然是纳税第一大户。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烟草所纳税种主要有六种:有属于中央税的消费税和所得税,有属于地方税的城建税、营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以下简称“农特税”),还有属于共享税的增值税,其中消费税占烟草税收的比例最大。始于去年年底的新一轮税改涉及诸多税种,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以农特税为例。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除烟叶外的农特税,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税后,由于烟叶与粮食作物及其他经济作物的比较效益下降,会影响烟农的种烟积极性。针对今年粮油价格上涨的形势,国家局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通过提高烟叶收购价(整体提高10%)来保护烟农收益不致减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再来看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允许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一次性抵扣,解决了对固定资产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的改革将有利于企业的技改,提高企业的现代化水平。

应该说烟草行业更为关注的还是消费税的改革。2001年,国家发文对卷烟消费税在1998年制定的标准基础上进行再次调整,当年6月1日,各烟草企业按实行调整后的卷烟消费税征税。这次调整主要涉及税率、计征方式、计税基价三个方面:第一,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由原来的三档改为两档,即由1998年规定的“每大箱销售价格在6410元(含)以上的甲类卷烟税率为50%,每大箱销售价格在2137元(含)-6410元的乙类卷烟税率为40%,每大箱销售价格在2137元以下的丙类卷烟税率为25%”改为“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第二,针对卷烟企业存在的避税现象和征税方式难以有效控制税基等问题,这次调整还把卷烟消费税的征收方式由以前的从价征税改为从价从量双重征税,第三,将原来按照出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