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赃物也去作交易,这是犯了什么罪?销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2:42:39
违什么法,哪个法,第几条,最好越详细越好!谢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一新罪名是由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六)》而来,该《修正案》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进而在2007年5月11日两高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新罪名。

《解释》第一条规定,凡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根据这一规定,凡买卖盗抢机动车(包括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下同)的均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