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问题,寻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2:14:43
具体是这样,我以前的公司于2007年3月以公司名义给员工办理社保。而到从办理后都一直欠缴纳。而我是在2007年8月1号离开此公司,后来公司通知我,他们将在11月补交费,并领卡发到每个人的手上,就需要我补上3月到现在的个人应缴的费用,我想他从办理后就没有交这个钱,就想把我的社保取消掉。以后在新公司重新办,然后他告知我因为是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员工社保所以不能取消。必须要我交上钱,再把卡给我。
想问:是否真的不能取消?我现在是否应该补上这个钱?明智的做法是什么?感激!

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司是否真的替你开了社保的帐户,如果开了以后,你在同一个城市换公司,新公司也无法为你办理社保,因为一个人只能有一个社保帐户,你还是要去原公司办理转移手续,你不补交,他那里扣你的帐户不给你转,你也没办法

如果是不在一个城市的话,是可以新开社保帐户的,但是将来也存在要转回户口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