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现行的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6:35:50
我是一名铁路大集体职工,现所在单位急于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劳动法之前,把我们的关系转到劳务公司,请问劳务公司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公司?他们的这种做法是否违反现行劳动法?这样做对他们有益吗?
另,我们参加工作二十多年,到现在居然没有医疗保险,如果拿起法律武器,我们能否胜诉?(我们签订过劳动合同)
附:我们单位性质和我们铁路集体职工目前的状况
单位是铁路国有职工与集体职工混岗的企业,集体职工月收入600元左右(已有十几年没涨过工资),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例如:医保,我们没有,公积金,我们没有,养老保险低等问题。。。。。。
即使是这样,单位还变本加厉,要把我们推向劳务公司。。。。。。
恳请哪位大侠予以指点,最好是法律方面人士给与解答!不胜感激!
我们的收入每个月仅有600元左右,是包含不固定的奖金,奖金如果没有的话,只能开个300元出头,而且奖金每月不固定。

劳务公司是专门从事劳务中介的公司,你所说的将来会把你们的劳动人事关系转到劳务公司。集体职工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你们的工资待遇低,只有等到国家制定提高集体职工相应待遇方面的文件时,方可执行。但是医疗保险没给你们交,等到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法实施时,可以起诉你所在单位,会胜诉!
他们现在的做法是在打时间差,不过敬请放心。只要你们不是自愿的话,你的单位奈何不了你们。法制社会,和谐、以人为本、党的十七大一再强调这个问题。他们没法也不敢强制你们的!
这是08年1月1日将要实施的新的劳动法规,可以下载下来,完整的 http://www.114study.com/d0707231638548776

据我所知,劳服公司就是每个月给你最低生活保障!哪里缺你原来干的工种,也许运气好的话就把你安排到那了!你现在还能拿六百多,到时候就不由你了!因为到了那你不一定会有活干的!不劳动无所得!
集体工人,干的活累、苦,值得大伙同情,但你想过吗,铁路正式职工又比你们能好到那去?,没白、没黑、没节、没假、上班闭闭眼睛就好几百被扣掉了,请假那就更是理所当然的扣。希望你能早日解决自己的问题!养活好一家老小。(对了以后铁路集体职工的子女,当兵保卫祖国回来都不分配了,这个文件我看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