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前重签劳动合同,这是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08:27
很奇怪的,我的合同到期应该是要到明年1月底了,
但是今天人事部门重新给了我们一份劳动合同,是从近年12月开始到明年11月底,而且似乎大家都是这样的。
有点奇怪,不知道是不是人事部在规避什么风险吗?
和新的劳动法有关系?
谢谢从2007,就是说我如果顺延合同(明年2月)的话,
明年只要公司想裁我,公司就可以赔我钱?

有关,劳动合同法规定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规避提前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