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中的法律条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0:24:30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进行中或期限届满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担提出终止的一方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3个工作日的劳动报酬作为补偿。

请问各位前辈,这条责任违法不违法?公司跟我签三个月试工,到最后一天,给我个解聘单子,无故解聘,算不算违法?

如果我要去劳动仲裁,怎么写起诉书啊?

还有关于工资的,国家没有没有明确规定啊?我工作了20天,还要扣我4天工资,9月27日以后我就没有再上班,9月30日是周日,上10月5日的班,公司也扣了我9月的工资,我很不理解

加班更是常事
之前我也咨询过律师,说这个是施工合同,无故解约,算是违约,那个合同的违约责任也算是违法,可以提起赔偿要求,但是具体的法律条文,我不是很清楚,想问问这方面的专家

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里的劳动监察大队去反映,让她帮你们调解,不行的话要先去仲裁,如果对仲裁的结果还是不服的才可以去诉讼。
中国现在的法律基本上是约定大于法定的,如果在双方约定的事项中,只要是没有国家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的就都可以约定,而且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关于试用期解除合同的,你们合同中不是约定三天吗?那实际中也应该是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是最后一天。工资和加班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你单位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加班是要按照实发工资为基数计算的,你公司无故扣你的薪水也是违法行为,你都可以申请种菜,不过文书你最好找律师代笔,这样会比较清楚。

到劳动行政部门告发他,但你也要有心理准备。
如果不想惹事那就直接走人好了

劳动仲裁的申诉书,格式很简单,不妨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下。基本内容就是,

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申诉请求,就是你觉得单位少了多少钱给你
事实与理由,就是为什么你觉得单位少钱给你了。

因为你们签的是三个月的协议,协议到期终止合理的,对于工资,如果你工作20天的都给了,也不违法。虽然对加班等问题你可以申请仲裁,但你要想清楚,需要花很大的精力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