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对于这些人,是否公平?怎么样才能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0:54:18
如果一个人在一家国营单位工作十余年了,但是一直未能转正,公司也并未向他签署任何书面上的合同,现在公司书面通知要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让其离职,如果有需要的话,以后每次签合同,一次只签十个月,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要怎么样解决?
请各位大侠支招!谢谢
问题就出在,之前该公司并未向此人签定任何书面上的合同,但是却在前几天书面通知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工作到这个月底为止.我觉得这样好不公平!

回答的好,可以追加分,谢谢大家了!

这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才实施,对以前没有追溯力.现在你只能申请劳动仲裁.由于新劳动合同法马上实施,各单位势必要清理很大一部分人员.要是照你现在的情况,单位在新法实施后是要支付你双倍薪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