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将股票转移,离婚后对方是否有权索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01:01
对了,是在婚时.而非婚前,请见谅.是在婚时将股票转移,婚后对方可有权追究.请指教.谢谢!!

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股票所产生的收益
至于股票在结前所购买的资金是一方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无权索讨
仅可就股票产生的收益进行处理,这笔财产可以索讨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如果股票是两人在婚姻存续期内用两人共有资金购买的,离婚时故意转移财产,后又单方续回,这是行为上的恶意,可以在举证的同时向法院诉讼要求依法判处。

婚前获得的股权是个人财产,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