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只发生活费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0:11:25
我是97年的退伍军人,政府安排工作后在事业单位上班,每月发生活费200,后涨至360元。我的工资单位核算是1000左右。但是说我人事在编制,但是政府财政没钱,没我的财政编制,只能发生活费,不然就别上班。单位也没办法。我参加工作近10年了,只以这样的理由,发给我生活费,我能讨要吗?在我们区里,我们单位就好多这个情况。谁能帮帮我啊
谢谢4楼的,但是是政府财政说没钱,单位只能发生活费,在劳动局投诉是走不通的。
谢谢5楼的,有律师能帮助我主张权利吗?我需要帮助,但是找不到能帮助我的人。
换工作是不可能的了,我只想能拿到属于我工作的工资,等待是解决不了问题了,考虑全面,已经忍耐了8年了

根据劳动法规定是不行的,但考虑事情要全面一些.或许单位现在是存在困难,假如能和解最好和解,不要轻易诉讼.

肯定不行的!!
自己可以用法律武装自己

当然不行了,告你们单位,这是侵犯了你们的权利.

可以主张权利。

当然不行啦,你要去学一下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