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过期很长时间未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罚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3:38:17
我们是个人独资企业,说是企业其实是个小店刻章子的,今天国税来了两个人说我们要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有国税项目,但是我们已经开了1年了并不知道,如果现在去办会不会罚款?罚多少?(我们一直是在地税交的)请问企业所得税是不是也要在国税交?

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如果你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向地税局缴纳是对的。如果你是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那就应该向国税局缴纳了,因为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

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们这个子自由裁量权的找找人.可以少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