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08年在天津1月加考成绩过了,到底能不能把成绩转回辽宁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5:04:18

外省转入

在其他省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拟转入辽宁省的考生:

(1)向原所在省提出转考申请,并在原所在省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应向原所在省明确转入辽宁省的哪个城市,在辽宁省已有考号的考生在转考手续上写明辽宁省的考号(12位)。

(2)辽宁省招考办在接到其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考生需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11上旬,集中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外省转入的考生到辽宁省招考办自考处办理转入手续需持原所在省转出介绍信或证明信、身份证,在辽宁已有考号的考生还需持辽宁准考证。

自考考籍转移费80元/人/次(见辽财综[2003]478文件)。

(3)辽宁省招考办自考处,在集中办理考生考籍档案转入手续时,对在辽宁省已有考号的考生直接合档,考生到转入市继续报名考试。对辽宁省没有考号的考生,给出考生在辽宁的考号,考生持省招考办自考处给出的新考号到转入市报名、摄像、采集指纹后参加考试。

2、转往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