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该获得房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7:02:21
我父母在世时,在舅舅们的见证下立下了遗嘱:大姐不赡养父母,我与二姐赡养父母,现有的两套房子有二姐与我各购买一套,老家原有的旧院子也有我与二姐继承。现在旧院子所在的位置要被开发商开发,且按院子面积的大小补尝给房子,大姐知道了这事,要求也要一套房子。大姐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该给大姐一套房子吗?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立遗嘱时我们姐三都在,且都签了字、按了手印。

不知这些房子过户到你们名下了没有,如果你大姐知道遗嘱的事情,而她在你父母去世后又没有提出异议,那么视同她己放弃继承权,至于你们该不该给你大姐一套房子,这个问题是要从亲情的角度来看,你们愿不愿意给她了,如果她很需要这套住房……如果你们姐妹情深……如果她是可恨之人……全凭你们一念之间的事。

不该给,父母都不养毛都不给她哦,你有遗嘱的嘛.按遗嘱做就行啦

不该给,父母有遗嘱的,要按照医嘱来给

不用给!!!只要有遗书就行了!!!
再加一句:你大姐姐是人啊?生她养她,不尽孝道.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