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改变其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9:53:35
有一则公务员考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行为构成违法的是;
A 全国人大常委会撤消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单行条例
B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C 全国人大改变其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
D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答案好象 选 C

我迷惑了,请高人指点!
那么B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是正确的吗?根据什么?

答案应该是C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见,对于自治条例,只能是撤销,而不是改变。

《立法法》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根据以上,全国人大无权改变只可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现在全国人大把许多非基本法律的制定权让渡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当于准全国人大。只应用“撤销”的措辞是为了表明国家意志对自治地方的控制力。

全国人大可以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自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