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与第三者的通话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4:34:58
如题,对方与第三者近五个月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能否让我在提出诉讼离婚时,使我能顺利地争取到抚养儿子的权利?儿子今年9岁。
另外,我结婚十年,与公婆同住在公婆所造的楼房中,自己并没有买房子,在离婚时能否得到住房上的补偿?
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只要形成证据链条,就可以被法庭采纳。
住房要看房产证上有你老公的姓名吗?
如果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就可以分到。
孩子10周岁后法庭才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法庭裁判是一般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