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的定案还可以上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0:47:33
80年代初,刚刚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我父亲和别人有土地纠纷。由于我父亲是法盲,对方把我父亲告上法庭,听我父亲说当时是对方买通了法官,在法庭上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强迫签了字,对方然后把土地卖给了邻居,现在我家为了那可块地皮和邻居发生了很多次矛盾,对方是非农业人口,有固定工作,在土地改革前曾经在那里住过,但后来对方搬到镇上,那块土地以自己归属于集体所有,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时是集体把那块地化为自留地,分给我家。事隔20多年,我还能否把对方告上法庭?真诚地求求各位好心人帮助!!
当时分土地的人都还在,是按人口分的土地,我能否向他们求证来起诉对方。(也就是说,上诉不行,我找到人证后能否起诉对方?)
还有一点要说明的,我们和邻居之间不是在一个生产队的,也就说土地也不是在一起分的,所处的位置和标准不一样的。

不能了。

1、上诉必须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

2、对于生效裁判的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内提出。

什么时候公民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了?
你想告人家什么呀,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暂不提你还能不能找到人家,你起诉别人需要证据的,20多年前的证据你得花多大代价才能搜集到啊?如果你找不到证据,你怎么让法院采信??

是不能了,(zhouzhou533 - 经理 四级)他说的很对,但是我国法律还是有一条你是可以用的,时期长,而不公证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记住不是法院哦,是检察院!!!
祝你成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