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懂新《劳动法》的帮帮忙,最好是律师哈 快啊,急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08:46:02
我刚到一国内知名企业打工一天,厂里不签合同,每天24小时只有两班倒,也就是说每天要上12个小时的班,全是站的,站12个小时,还有夜班,好累,却没有加班费。很多人干几天就干不了走了,也有干了10天半月也走了的,当然,都拿不到工资。看新闻,说新《劳动法》就要生效了,不知是哪天?说是不签合同的满一月就要付双倍的工资,但旧法好象没有这样规定,要是新法元月才生效的话,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在新法的犯围呢?是适用新法还是旧法呢?还有,超过国家规定的8小时工时那么多,是不是还可以讨要加班费呢?这些问题归谁管?怎么办?懂的支支招,是律师的专业分晰下哈。先谢过。

看了你的问题我只能告诉你可以劳动仲裁或者上诉追讨加工费。但是最好是联合多人上诉,原则上是对你们有利的。理论上签不签合同是次要的,签了合同是违约,不签合同是不当得利。
怎么说呢,学了四年法律,只能告诉你可以对法律有信心,但不要对执法者有信心。
你所有的问题没有千把字回答不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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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目前工伤纠纷诉讼程序繁杂,官司打赢不易获赔更难,受害者或其家属的维权意愿,被遥遥无期的诉讼一点点消磨,最终选择了妥协,拿到部分赔偿金即匆匆了事的现状,长期以来,工伤官司“打得赢却拖不起”一直为老百姓所诟病。由于我国目前施行的是“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即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进入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程序。其中的劳动仲裁是必须程序,否则法院不予受理。由于程序繁琐,更由于劳动仲裁的权威性不强,绝大部分案件最终都走向了法院,因此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工伤官司,如果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从最先的确认劳动关系到最后的执行,进入赔偿程序,至少要过11道关口,需时大约47个月,将近4年之久,有的甚至拖五六年或者上十年,不仅耗时耗力,还要耗费大量的钱财,往往一场官司打下来,即使不倾家荡产,也要脱一层皮。
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改革目前的劳动仲裁体制,将现有的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的劳动审判庭合二为一,且中国劳动人口是最多的国家。我们难道就不能期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