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能开收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12:34
我是一个单位的出纳,单位别的部门要财务转交一笔钱,我们财务只是临时的代收一下,然后就转交上去,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笔钱也不入账,可那个部门的人不放心要财务打收条,证明财务收到钱了,于是我们的会计就说钱是我收的,让我以个人的名义打收条,完了钱交上去后他们也是代收,也没有给我打收条。我就心理非常的不舒服,总是想万一让我转交钱的人拿着我打的收条找我要钱怎么办?查账吧也没有进帐,可是我也没有自己得到这笔钱啊!总是怕以后给自己找罗嗦。
我就想问问大家,我们的会计让我这样做对吗?合理吗?出纳能打收条吗?下次我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解决?
可是我怕过个几年他在拿着我随便在一张白纸上打得收条找我要钱,可由于时间太长了,也记不清了,看账也没有,找证据也没有,可是上面确确实实是我写的字,打得条,经得手,到时候他就说我该他钱怎么办?是不是就付法律责任了吧?

如果属于个人行为那就是你个人打收条,跟企业行为无关。如果你把钱交上去了,就让他收条还你就行了。
如果是单位行为这么做按理说是不对的,应该收到钱的时候做一个其他应付款,等付出去的时候再冲掉。当然了,在实务中可能因为时间特别短,或者核算粗糙等原因可能就不入账了。但原则上来讲,还是入帐的好~~

我们单位都是出纳开收条的,应该是会计开吗?

应该可以吧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