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劫后我应该要求赔偿我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9:10:57
9月初我和同学在学校校内图书馆门口被抢劫,他们动手打人,我们莫名其妙的就被抢劫了,我脚踝被伤到缝了5针,现在长好了,有个长5厘米,宽5毫米的疤痕。没有办法再穿短裤之类的露出脚踝的衣服。后来他们被捕了,现在到了法院开始审理的时候,检察院给我寄来了可行使权力,我现在可提供的有医药费的发票医院的证明,人证,还有我的感受,从被抢劫开始我休息了一个月没有办法上课,从被抢到现在没有办法去图书馆附近,害怕的不行。也不怎么出宿舍了。找的工作因为要穿职业装所以疤痕也影响到了。我不知道这样的状况可以要求赔偿什么?依据的法律条文是那条?谢谢
我是女生。伤情鉴定做了,是轻微伤。
起初那个抢劫的人和我哭了我觉得要不就算了,而且他是北京本地人,但是现在我们要实习了,去南方。每次看见疤痕都心里难受的不行。衣服都不敢穿了。而且他也是成年人了,所以我想我应该勇敢的去得到赔偿,不应该放弃这些保护自己的权益。

有必要的话你可以申请进行伤情鉴定,这个法律上有规定,基本上你所说的情况我觉得顶多赔付你医疗单据上的医疗费用金和被抢金额。
如果你是女的可能法院在审判上会给予你酌情的考虑,你可以提出一定的误工说明和起诉要求。

你自己受了伤害,当然有理由获得赔偿啊

一般来说没有达到伤残法院是不支持精神抚慰金的
你能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被抢的财物
如是女生,讲出实际情况,法庭可能会酌情判点精神抚慰金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实际经济损失。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