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形态的跨越式发展是怎样的过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7:52:30
请问我国的社会形态的跨越式发展是怎样的过程

我国的社会形态是怎样的,如何认识跨越式发展

中国社会关系形态也可分为三种形态和相应的三个阶段,即贵族社会、士人社会和公民社会。

金景芳先生曾把夏、商、西周、春秋、战国归为奴隶社会,并把当时社会分为两个对立的阶级,一个是君子,即白天子至士的阶层,属统治阶级。另一个是小人或野人。士之下为庶人工商皂隶牧圉,也可称为小人,他们和野人都从事体力劳动,属被统治阶级。[4]钱穆先生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在《中国历史精神》一书中指出,当时的中国社会存在两个对立的阶级,一是贵族阶级,二是平民阶级。当然,贵族居支配地位,属统治阶级。鉴于此,我把战国以前称为贵族社会。

按照钱穆先生的看法,秦汉以后的中国,不是一个阶级社会,而是一个流品社会,是一个分为士农工商四流品的社会。其中,士是一个参加政府的特殊流品。也就是说,秦汉以后的政府,由士人组成;秦汉以后的政府,变成了士人政府;秦汉以后的社会,由士人来领导和控制。在这个意义上,我把从秦汉至明清这个阶段,称为士人社会。

辛亥革命以后,受西方社会形态的影响和中国自身的原因,中国开始步入公民社会。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是指具有一定的国籍,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人。在公民社会,尽管人们从事着不同的职业,人们之间的社会地位也存在着一定差别,但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具有同等的地位,这是以往的贵族社会和士人社会所无可比拟的。公民社会和现代国家、市场经济早相辅相成的。

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诸多复杂的原因,中国公民社会的建立也命途多舛。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运动波澜壮阔地发展,市场经济日趋成熟,进一步建设公民社会,已成为有识之士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