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直销、传销的请看看(将追加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0:34:44
(一点不懂直销、传销的朋友请不要往下看了,更不要回答,免得浪费彼此的时间)
对于满意的答复,我将把此问题追加到两百分。因为你确实帮助了我,在回答时请确切地说明,如果涉及到政策,最好能给出文件号及详细可查的资料,若这些资料只是记得,那就请尽可能详细地说明,以便于我查找。谢谢!我的问题如下:
我与外省一个公司签了代理协议,在本省内代理销售他们的产品,该产品与直销、传销没有任何刮格。近期我有一个想法,那就是通过找销售员来销售,具体销售方法是这样的,甲销售员推销产品的同时,他还可以去介绍乙、丙等等人来专职或兼职销售我的产品,乙、丙在推销我的产品的同时,还可以再介绍丁、戍等等人来销售我的产品,依次类推,甲本人销售的产品以及他找到的这些销售员所销售的产品都记在甲团队的名下,同样,乙本人所销售的产品及他找到的这些销售员所销售的产品都记在乙团队的名下,依此类推。发钱时,以甲为例,按照其团队整体销售额的大小以不同的相应奖金系数来算出一个总的奖金数,然后再由他们按制度具体分配,依次类推乙、丙等等团队的奖金收入。
我一不要求对方交纳任何费用,二不进行任何人身等方面的限制,来去自由,而且我的产品货真价实,属于土特产,价格也很便宜。请问:我这种做法算传销吗?违法吗?
如以上算传销,那么我想通过客户介绍的方式来销售,就是如果甲客户买我产品之后,如果他能再介绍一个乙客户,那么我就给甲打九折,如果甲介绍了一个乙,又介绍了一个丙,我就给甲打八五折,如果乙或者丙又介绍有客户,那么我就给甲、乙或者甲、丙都打折,依次类推。如果这个团队的量达到了一定规模,我就给最高层次的免费赠产品,但也只做到免费送产品这个档次,决不以提成等等名义返钱给他们。请问:这种做法算传销吗?违法吗?
请业内高手给予指点,谢谢!!
针对一楼说的问题,回答如下,我说的不收任何费用是指不像传销组织那样乱收入门费或者要求加入者买商品,我招收的销售员所卖的商品的钱我肯定是要回收的。我所招收的销售员都是熟人,而且我的东西单品价格很便宜,加之我对货和款有一套很好的管理办法,因此这不成问题。而且这不是我所想问的,因此无关紧要
我主要想问的是,我那个销售模式有些类似于传销的金字塔,按照国家的传销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

是直销不是传销
可以去看看直销法规
你的想法和安利的直销模式差不多
国家支持的

回答问题一:“一不要求对方交纳任何费用,二不进行任何人身等方面的限制,来去自由,而且我的产品货真价实,属于土特产,价格也很便宜。请问:我这种做法算传销吗?违法吗?”
商业社会,你把产品交给对方,但“不要求对方交纳任何费用”你如何保证你的产品安全?即别人不会当免费品拿走?还是有更好的方法在心里?如果只按你字面的意思,你这不违法,更不是传销。
其二,“甲客户买我产品之后.........决不以提成等等名义返钱给他们。”这是目前所有通用的商业模式,就跟专职和兼职的业务员所拿提成一样,就你这种方式来看,不是传销,也不违法,只是不明白的是:你是如何保证你的产品不被骗走,这些销售员推销你的产品,动力何在?你如何管理你的销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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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想法很好,就是以传销的形式来卖货,你很有创意,我想应该把你招的人管好,和工商局签定合同,定期的交税,运作起来应该没问题

可以归为直销模式。没问题的。

具体的法律条款、规定你也看过很多了,我不再转帖。

我认为你把握几个关键的地方:
1,一定要坚持卖产品,靠产品让自己,销售人员盈利;而不要收取任何的入会费,人头费等。
2,设立实体店铺/公司,不要采取无店铺形式。小小的投入可以让你避免很多的麻烦。
3,奖励制度、员工Title参照大型企业销售部门的制定,避免与传销公司的类似;
4,做好政府工作,投入慈善事业,做好媒体等公关工作。
5,请一个专门的法律顾问。